
國際貿易術語
發布日期:2015-11-12 來源:根據網絡資料整理
國際貿易術語
概要:貿易術語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國際貿易慣例:由于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在國際上沒有形成對各種貿易術語的統一解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在使用貿易術語和交貨條件時,就會產生分歧和爭議,影響了國際貿易的發展。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際權威組織和機構制訂了解釋國際貿易術語的規則,這些規則在國際上被廣泛采用,因而形成了一般的國際貿易慣例。
現行的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三種,即《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和《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其中,《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包括內容最多、使用范圍最廣。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英文全稱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簡稱INCOTERMS, 是國際商會為了統一對各種貿易術語的解釋而制定的。最早的《通則》產生于1936年,后來進行過多次修改和補充?,F行的《2010通則》于2010年10月修訂完成,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需要注意的是《2010通則》實施之后并非《2000通則》就自動廢止,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仍然可以選擇適用《2000通則》甚至《1990通則》。
《2010通則》:在《2010通則》中,共對11種貿易術語做了具體解釋。分別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術語7種和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術語4種。具體如下:
兩組共11種貿易術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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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多種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 |
EXW(Ex Work) |
工廠交貨 |
FCA(Free Carrier) |
貨交承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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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Carriage Paid To) |
運費付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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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運費、保險費付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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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
運輸終端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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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Delivered At Place) |
目的地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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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Delivered Duty Paid) |
完稅后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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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 |
FAS(Free Alongside Ship) |
裝運港船邊交貨 |
FOB(Free on Board) |
裝運港船上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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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Cost and Freight) |
成本加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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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
(一)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
1. EXW術語
英文全文為Ex Works(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中文意思是工廠交貨(插入指定地點)。這一貿易術語代表了在商品的產地或所在地交貨條件。當賣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時間內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點,將合同規定的貨物置于買方的處置之下時,完成交貨。
以買方在交貨地點控制貨物作為風險轉移的界限。買方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和進口許可證或其它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和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與貨物相關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接受貨物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保險和其它各種費用。一般情況下,賣方不承擔將貨物裝上車輛的責任及費用。
2. FAC術語
英文全文為Free Carrier(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中文意思是貨交承運人(插入指定交貨地點)。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其所在地或其它約定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完成其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將貨物交給買方安排的承運人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前所涉及的各項費用,買方承擔在交貨后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包括運費、保險費。需要注意的是,FCA條件下,通常是由買方安排承運人,與其訂立運輸合同。如果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是在賣方所在地,賣方要負責把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承運人提供的運輸工具;如果交貨地點是在其他地方,賣方只須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在自己所提供的運輸工具上完成交貨義務。
3. CPT術語
英文全文是Carriag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運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合同中規定的貨物交給賣方自己指定的承運人或第一承運人,即完成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將貨物交給賣方自己安排的承運人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前所涉及的各項費用,此外,賣方要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運費以及根據合同規定的由賣方支付的裝貨費和在目的地的卸貨費。買方承擔在交貨后與貨物相關除運費之外的各項費用,包括保險費。需要注意的是,CPT條件下,存在兩個關鍵點,即風險轉移點和費用轉移點。風險轉移點在先,而費用轉移點在后。雖然賣方要負責從啟運地到目的地的運輸,但是貨物自交貨點指目的地的運輸途中的風險仍由買方承擔。
4. CIP術語
英文全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意思是運費保險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合同中規定的貨物交給賣方自己指定的承運人或第一承運人,即完成其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將貨物交給賣方自己安排的承運人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前所涉及的各項費用,此外,賣方還要負責貨物從啟運地到指定目的地的運輸,承擔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的保險費。買方承擔交貨后所涉及的除運費和保險費之外的各項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在CIP術語下,賣方雖負責辦理貨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但是貨物從交貨地運往目的地的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買方承擔,也就是說賣方的投保仍屬于代辦性質。一般情況下,賣方要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險別投保,如果合同未規定,則由賣方按慣例投保最低的險別,即合同價格的110%,并采用合同貨比。
5. DAT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中文意思是運輸終端交貨(插入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約定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以買方在交貨地點控制貨物作為風險轉移的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前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包括運費、卸貨費。賣方對買方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交單時無須提供保險單據。買方承擔交貨后所涉及的除運費之外的各項費用,包括保險費。需要注意的是,“運輸終端”意味著任何地點,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通則》建議當事雙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盡可能地約定運輸終端的名稱和其具體位置,并且在運輸合同中作出相應的規定。另外,賣方承擔的責任仍只是將貨物交到合同規定的運輸終端,如果雙方希望由賣方再將貨物從運輸終端搬運到另外的地點,并承擔其間的風險和費用,則應當使用后面所列的DAP或DDP術語。
6. DAP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在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目的地的約定地點,并將貨物置于買方的控制之下,在卸貨之前即完成交貨。
以買方在交貨地點控制貨物作為風險轉移的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前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包括運費。賣方對買方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交單時無須提供保險單據。買方承擔交貨后所涉及的除運費之外的各項費用,包括卸貨費和保險費。需要注意的是,DAP術語下,賣方不負擔卸貨費用和進口通關的費用及關稅,為了避免糾紛,《通則》建議在采用DAP術語時,賣方訂立的運輸合同應能與所做選擇確切吻合。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目的地發生了卸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要求償付。
這里要特別說明一下DAP與CIP的區別。采用CIP時,賣方只是承擔責任和費用,將貨物運到目的地指定地點,風險卻是在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轉移給買方;而采用DAP時,賣方的交貨地點即在目的地的約定地點,賣方承擔的風險也是在該地點實際交貨時才轉移給買方。另外,采用CIP時,賣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的約定自負風險和費用,辦理貨物運輸保險。而采用DAP時,貨運途中的風險是由賣方自己承擔,保險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賣方并不對買方承擔必須辦理保險的義務。
7. DDP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Duty Paid(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完稅后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目的地的約定地點,并且完成進口清關手續后,在運輸工具上將貨物置于買方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貨。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進口國內的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時為界限。賣方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和進口許可證以及辦理其它一切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貨物出口和進口所涉及的關稅和其它費用。賣方對買方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交單時無須提供保險單據。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卸貨費。需要注意的是,DDP是《2010年通則》中包含的11條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風險、責任和費用最大的一種術語。按照這一術語成交,賣方要負責將貨物從啟運地一直運到合同規定的進口國內的制定目的地,把貨物實際交到買方手中,才算完成交貨,這實際上是賣方已將貨物運進了進口國方的國內市場。如果雙方希望買方承擔所有進口清關的風險和費用,則應采用DAP術語。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在賣方承擔的義務中排除貨物進口時應支付的某些費用,如增值稅,應在合同中說明清楚,否則,任何增值稅或其它應付的進口稅款都由賣方承擔。
(二)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
1.FAS術語
英文全文是Free Alongside Ship(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中文意思是船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口,并交到買方指派的船只的旁邊,及完成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所派船只的旁邊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裝船費用以及將貨物從裝運港運往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其它各種費用。需注意的是,按照《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FAS是Free Along Side的縮寫,即指交到運輸工具的旁邊,并不一定是船邊。所以,在同北美國家的交易中使用FAS術語時,應在FAS后面加上Vessel字樣,以明確表示“船邊交貨”。如果貨物采用的是集裝箱運輸方式,則不適宜選用FAS術語,而應選用前面介紹的FCA術語。另外,采用FAS術語,還應當注意船貨銜接的問題,由于是買方負責安排運輸,所以買方要及時將船名和具體裝貨的時間、地點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及時備貨。而賣方也應將貨物交至船邊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以便買方辦理裝船事宜。此外,如果買方所派的船只不能靠岸,賣方則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仍在船邊交貨,裝船的責任和費用由買方負擔。
2.FOB術語
英文全文是Free On Board(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中文意思是船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口,并交到買方指派的船只的船上,即完成交貨義務。
貨物的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所派船只的船上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采用FOB術語時,也應當注意船貨銜接的問題,如果買方未能按時派船,賣方有權拒絕交貨,而且由此產生的各種損失,均由買方負擔。另外,還要注意個別國家多FOB的不同解釋以及關于辦理出口手續問題上的分歧。按照《2010通則》,FOB術語下,賣方的義務之一是“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它官方批轉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所必需的一切海關手續?!钡?,按照《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賣方只是“在買方請求并由其負擔費用的情況下,協助買方取得由原產地及/或裝運地國家簽發的,為貨物出口或在目的地進口所需的各種證件?!?span>
3. CFR術語
英文全文是Cost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成本加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的船上,或者以取得貨物已裝船證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裝運港完成其交貨義務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此外還要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和相關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這也是CFR術語與FOB術語的主要區別,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訂立運輸合同并承擔相關運費;而在CFR條件下,則由賣方訂立運輸合同并承擔相關運費。需注意的是,采用CFR術語時,當裝運期一旦確定,賣方就應及時租船訂艙和備貨,并按規定的期限發貨。賣方任何延遲裝運或提前裝運都是違反合同的行為,并要承擔違約的責任。買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拒收貨物或提出索賠。賣方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貨物裝船后必須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收貨和辦理投保手續。如果因為賣方未發出通知而使買方漏保,那么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的損失或滅失的風險和責任,則應該由賣方承擔。因此在CFR條件下的裝船通知尤為重要。
4. CIF術語
英文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賣方要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的船上,或者以取得貨物已裝船證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貨義務。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裝運港完成其交貨義務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此外還要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和相關費用,并且承擔辦理水上運輸保險的費用。買方承擔交貨后所涉及的各項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在CIF條件下,保險費由賣方承擔,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一般應明確規定保險險別、保險金額等,若合同未規定,則賣方應按照國際慣例最低險別投保。一般情況下,賣方不負責投保戰爭險。此外關于運輸問題,各個慣例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在簽訂貿易合同時,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并且最好在合同中規定清楚。特別要說明的一點是,從交貨方式來看,CIF是一種典型的象征性交貨,所謂象征性交貨是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有關單證,及完成交貨義務,無須保證到貨。及時貨物在運輸途中損壞或滅失,買方也必須履行付款義務。但是,按照CIF術語成交時,賣方除履行交單義務,還必須履行交貨義務,如果賣方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要求,買方即使已經付款,仍然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向賣方提出索賠。
《2000通則》:在《2000通則》中,共對13種貿易術語做了具體解釋。按照首字母E、F、C、D分為四組,分別是E組1個,F組3個,C組4個,D組5個。具體如下:
五組共13種貿易術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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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組 啟運 |
EXW(Ex Work) |
工廠交貨 |
F組 主要運費未付 |
FCA(Free Carrier) |
貨交承運人 |
FAS(Free Alongside Ship) |
裝運港船邊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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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Free on Board) |
裝運港船上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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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組 主要運費已付 |
CFR(Cost and Freight) |
成本加運費 |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
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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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Carriage Paid to) |
運費付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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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運費、保險費付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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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組 到達 |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
邊境交貨 |
DES(Delivered Ex Ship) |
目的港船上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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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Q(Delivered Ex Quay) |
目的港碼頭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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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Delivered Duty Paid) |
未完稅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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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Delivered Duty Paid) |
完稅后交貨 |
由于現行的《2010通則》是在《2000通則》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所以下面就僅對兩個版本中發生變化的貿易術語做詳細說明,而相同的貿易術語就不再贅述。
1. 僅適用于水上運輸的貿易術語FOB、CFR和CIF,在《2000通則》中,貨物風險轉移是以貨物在裝運港裝船時,越過船舷為界限。即貨物在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包括在裝船時貨物跌落碼頭或海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而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包括在起航前和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壞或滅失,則由買方承擔。
2. DAF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中文意思是邊境交貨(插入指定地點)。采用DAF術語成交,雙方要在兩國邊境確定一個交貨地點。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在邊境交貨地點,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并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完成交貨。
貨物風險轉移以賣方在邊境交貨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的一切費用,包括從交貨地點運往目的地的運費、保險費和其它各種費用,以及貨物進口所涉及的關稅和其他費用。此貿易術語一般在使用鐵路貨公路運輸貨物的交易中采用。
3. DES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船上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在目的港的船上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目的港的船上完成交貨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的一切費用,包括從交貨地點運往目的地的運費、保險費和其它各種費用,以及貨物進口所涉及的關稅和其他費用。此貿易術語適合于水上運輸和啟程運輸為水上運輸的多式聯運方式。
4. DEQ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碼頭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在目的港的碼頭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目的港的碼頭完成交貨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的一切費用,包括從目的港碼頭運往最終目的地的運費、保險費和其它各種費用,以及貨物進口所涉及的關稅和其他費用。此貿易術語適合于水上運輸和后程運輸為水上運輸的多式聯運方式。DEQ與DES的區別在于前者在后者的基礎上延伸了賣方的義務,使賣方不僅要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而且還要負責將貨物卸到指定的碼頭上,并承擔卸貨費用,所以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DEQ價格要高于DES價格。需要注意的是,世界各國在使用DEQ術語時,對于由誰負責辦理進口手續的問題,做法并不完全同意,因此,使用此術語時,必須加以注意。
5. DDU術語
英文全文是Delivered Duty Unpaid(insert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意思是未完稅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在進口國(地區)境內的制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貨物風險的轉移以賣方在進口國(地區)境內的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時為界限。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所需的許可證和海關手續。賣方承擔在交貨之前的一切費用,買方承擔受領貨物之后的一切費用,包括貨物進口所涉及的關稅和其他費用。此貿易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按DDU條件成交,賣方并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交貨前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訂立保險合同與否,同買方無關。但是,賣方一般會通過投保的方式轉移風險。
? 《2010通則》中,DAT術語替代了《2000通則》中DEQ術語。交貨地點不再受碼頭的限制,但賣方的責任仍只是將貨物交到合同規定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運輸終端上卸下,承擔卸貨費用。DAP術語替代了《2000通則》中DAF、DES、DDU術語,即DAP的交貨地點既可以是在兩國的邊境指定地點,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還可以是在進口國內的某一地點。但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進口國的目的港或最終目的地交貨,沒有相反的規定,賣方也不負擔卸貨費用和進口通關的費用及關稅。
貿易術語的變形:為了明確裝船貨卸貨費用的負擔,產生了FOB、CFR、CIF的變形。
1. 裝船費用的負擔——FOB的變形
FOB Liner Terms(FOB班輪條件):裝船費由船方或買方承擔,賣方不負擔裝船費。
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賣方承擔費用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
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承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后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FOB Trimmed(FOB平艙費在內):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
2. 卸貨費用的負擔——CFR、CIF的變形
CFR Liner Terms(CFR班輪條件):卸貨費由賣方承擔,買方不承擔卸貨費。
CFR Landed(CFR卸至碼頭):賣方承擔卸貨費,包括可能涉及的駁船費在內。
CFR Ex Tackle(CFR吊鉤下交接):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一直卸到吊鉤所及之處(碼頭上或駁船上)的費用,船舶不能靠岸時,駁船費用由買方負擔。
CFR Ex Ship’s Hold(CFR艙底交接):船到目的港在船上辦理交接后,由買方自行啟艙,并負擔貨物由艙底卸至碼頭的費用。
注:CIF的變形與CFR的變形完全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貿易術語的變形是為了解決裝卸費用的負擔問題而產生的,至于這些變形會不會影響到風險劃分的問題,傳統的說法是,貿易術語的變形只是用以解決裝卸費用的負擔問題,并不改變交貨地點和風險劃分的界限。但在實際業務中,由于一些當事人理解和掌握上的偏差,往往為此引起爭執,所以,在簽訂貿易合同時,有必要明確規定,貿易術語的變形是僅僅限于費用的劃分,還是包括了風險在內,應該說,這是一種較為穩妥的做法。
綜上所述,足見貿易術語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專門用語,它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的劃分。一些國際組織和權威機構為了統一各國對貿易術語的解釋,在習慣做法的基礎上加以編纂、整理,形成了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慣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對貿易雙方不具有強制性約束力,它由當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礎上采納和運用,但是慣例在規范貿易行為、減少和解決貿易爭端方面卻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雙方都同意采用某種慣例來約束該項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時,那么這項約定的慣例就具有了強制性,合同雙方必須遵守。例如,雙方想在合同中使用INCOTERMS 2010,應在合同中用類似詞語作出明確表示,“所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包括寫明地點,標明INCOTERMS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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